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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受理「南投縣為辦理113年2月高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 發布日期:113.03.26
  • 觀看人次:173
  • 發布單位:農經課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
地址:54260南投縣草屯鎮中山里草鞋墩一街8號
承辦人:林李昌
電話:049-2338161轉123
電子信箱:lin0225@mail.tsaotun.gov.tw

主旨:檢送本所受理「南投縣為辦理113年2月高溫農業天然災害現
金救助地區」公告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農業部113年3月26日農糧字第1131006074號公告辦理。
二、有關辦理現金救助說明如下:
(一)本次辦理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
1、黑葉荔枝及龍眼(果樹一),每公頃救助六萬二千元。
2、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玉荷包荔枝除外
),每公頃救助十萬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有關規定並實際栽培管理:1、符合
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2、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
以上。
三、受理期限:自113年3月27日(星期三)起至113年4月8日(星期
一)止;另假日期間(3月30-31日與4月6-7日)受理時間為上午9
點至下午3點止,而4月4日及4月5日暫停受理。
四、受理地點:本所公所農經課。
五、應攜帶之證件及資料:
(一)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二)最近一個月內的土地登記謄本、土地所有權狀或有效期限
內之土地委託經營(租賃)契約書。如屬都市土地者,應檢
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三)申請人之印章與金融機構存摺。

 

下載檔案:

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土地使用同意書-113年2月高溫.pdf

公告南投縣為辦理荔枝及龍眼113年2月高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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