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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中華救助總會「113年弱勢青少年通過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獎勵金」申請公告

  • 發布日期:113.04.19
  • 觀看人次:51
  • 發布單位:社會課

中華救助總會「113年弱勢青少年通過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獎勵金」申請公告

一、受理時間113年5月2日起至5月13日

二、申請資格:接受社會福利機構服務之 15 歲至 22 歲青少年(民國 91 年1 月 1 日至民國 98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經濟弱勢:具本年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
2.申請人接受安置中。
3.其他接受機構服務之弱勢青少年。

三、獎勵金額:
1.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每人新台幣 5,000 元。
2.丙級技術士證(含單一級別證照)每人新台幣 2,000 元。

四、獎勵名額:
1.乙級以上技術士證 20 人。
2.丙級技術士證(含單一級別證照)80 人。

五、應備表件:
一、 申請表,請社會福利機構採線上方式填寫,網址:https://reurl.cc/A4aXoY
二、 申請人資料表(請申請人填寫、備齊下列資料後交由社福機構於受理期間內寄出),包含:
(一) 中華民國技術士證正反面影本。
證照生效日期以 112 年 5 月 1 日至 113 年 4 月 30 日為限,如已檢定合格但尚未取得證照,得檢附上述期限內技能檢定合格之成績單影本佐證。
(二) 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
(三) 請依申請資格檢附以下資料:
1.本年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
2.委託安置公文影本。
(四) 自傳。

六、申請方式及審查規定:
(一)每一機構推薦名額不限,惟請機構排定優先順序,作為本會審核之參考。
(二)請各社福機構於受理時間內將各申請人資料表及應備表件依推薦排序彙整後,寄送至 100215 中華救助總會弱勢青少年通過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獎勵金 工作小組收。
(三)應備資料如有缺漏或不符,本會將通知機構請於 7 日內補正,未於期限內完成補正者視為放棄。
(四)受理時間:113 年 5 月 2 日至 13 日(以郵戳為憑)。
(五)審核通過之名單將通知原推薦機構,並於本會網站公告機構名單。
(六)獎勵金將直接匯入通過核定之申請人金融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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