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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南投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宣傳-因應近期美國乳牛H5N1亞型及澳洲雞隻H7N3亞型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疫情持續於夏天發生,重申養禽業者應遵守「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

  • 發布日期:113.07.08
  • 觀看人次:117
  • 發布單位:農經課
南投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地址:54058南投市民族路499號
承辦人:技士 楊薇薇
電話:049-2222542
傳真:049-2220980
電子信箱:yww22@nantou.gov.tw

 

主旨: 因應近期美國乳牛H5N1亞型及澳洲雞隻H7N3亞型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疫情持續於夏天發生,重申養禽業者應遵守「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請輔導及轉知業者落實各項生物安全軟硬體防疫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3年7月5日防檢一字第1131862315號函辦理。
二、 加強禽舍防鳥設施,避免家禽與候(野)鳥接觸,防堵犬貓等動物進入禽場,以及強化野鼠與蚊蠅等病媒防治措施。
三、 落實人員及車輛門禁管制,人員、車輛、箱籠及器具進出禽場時應澈底消毒,並增加禽舍消毒頻率,每週至少2次以上。
四、 避免不同批次及禽種之家禽混合飼養。維持禽舍環境,留意通風及保溫措施,並避免密飼,以減少禽隻發生緊迫,增加罹病風險。
五、 養禽場飼養業者與場內工作人員避免至疫區國家養禽場參訪或接觸動物;若從疫區返國,至少1週後始可進入禽舍,並督導相關人員進入禽舍前,應淋浴、更換衣鞋或澈底消毒,保障人員及家禽健康安全。
六、 禽場內禽隻如有罹患、疑患動物傳染病或病因不明而死亡時,應儘速向當地公所或本所報告,切勿送屠宰場或隨意棄置。
七、 禁止使用非法動物用藥品、血清及疫苗。
八、 防檢署各分署將加強禽場生物安全查核,並運用利用空拍機執行前開查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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