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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投保第六類規定及非接觸式繳納健保費管道

  • 發布日期:113.09.04
  • 觀看人次:115
  • 發布單位:社會課

設籍投保第六類規定及非接觸式繳納健保費管道:

一、設籍投保第六類規定:設籍本鎮無勞保、農保、公保、軍保之地區人口及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

二、停復保:預定出國六個月以上者可選擇辦理停保回國辦理復保,但曾辦理停保出國停保於返國復保後應屆滿三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

三、針對六類健保投保對象繳納健保費管道除了臨櫃繳納外,非接觸式繳納健保費(帳戶轉帳或信用卡代繳、行動支付、ATM匯轉),既便民並避免接觸、省時簡單超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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