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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環境部公告修正之「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
- 發布日期:11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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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清潔隊
本轄近來頻接獲民眾反映,於有店面之餐飲業現場消費並以外帶形式購買時,疑似提供塑膠免洗餐具,為配合環境部政策,環保局近期將不定期於轄內餐飲業加強查核,違反本公告規定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處罰(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並請業者務必依公告規定辦理,以避免不諳法令規定而違規受罰。
另環境部網站之「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宣導網-免洗餐具專區」亦提供問答資料,可逕上網查詢(網址:https://hwms.moenv.gov.tw/dispPageBox/onceOff/onceOffDetail.aspx?dsPageID=EPATWH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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