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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緩衝日(113年11月29日)將至,請民眾儘速辦理。

  • 發布日期:113.09.11
  • 觀看人次:192
  • 發布單位:工務課

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五步驟

步驟一:取得出廠證明

(找原購車車行或配合電能協會之經銷商—如下方說明)

步驟二投保微電車強制責任保險 (請洽各保險公司0800221783)

步驟三:至監理單位或監理站配合之定點服務處驗車

(車架、型式、燈光、反光片、後視鏡、各項設備正常、時速合規定)

步驟四應備證件

1.身分(居留)證正本或公司文件

2.印章

3.新領牌照登記書(2)

4.出廠證 5.微電車強制責任保險

6.購買時的發票(遺失可由車主切結)

7.合格標章鐵牌(遺失可由車主切結)

步驟五核發牌照安全上路

(1131129日止未懸掛車牌上路依法開罰)

 

下載檔案:

微電掛牌步驟文宣_5007306_113D205840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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