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最新消息

廢鋰電池應與其他類廢乾電池分開回收,廢鋰電池應獨立貯存之宣導

  • 發布日期:113.05.01
  • 觀看人次:98
  • 發布單位:清潔隊

環境部提醒,各類含乾電池產品(如:玩具、鬧鐘、遙控器、計算機…)的電池電力耗盡廢棄前,應先將乾電池妥善拆卸回收,廢電池拆卸後使用膠帶貼於正、負極,避免正負極直接接觸。此外,平時應使用具防漏塑膠容器貯存廢乾電池,並將其放置於乾燥固定地方,避免電池漏液汙染環境。

乾電池和鋰電池不宜混在一起進行回收,因為兩種電池材質不同且含有重金屬,如果混在一起回收將對環境造成嚴重汙染, 應分開回收並且在回收時注意避免撞擊、勿隨意把廢電池及鋰電池直接丟棄至垃圾車,因電池經過擠壓容易起火燃燒,造成隨車人員安全疑慮。

:::
回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