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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屯鎮公所114年清明節祭祖宣導事項

  • 發布日期:114.02.10
  • 觀看人次:423
  • 發布單位:自治事業管理所

114清明節防火宣導

114年度草屯鎮嘉老山示範公墓納骨堂清明掃墓宣導事項  114.02.07

1.清明掃墓期間自2月28日(星期五)起至4月6日(星期日)止,例假日均開放民眾掃墓祭祖,

   每日開放時間自上午08:00至下午4:30止。

2.為維護示範公墓納骨堂室內空氣品質與安全,請勿持香進入,並將供品或鮮花等放置於堂外祭拜。

3.因清明掃墓期間人數眾多,為維護納骨堂之安全與環境整潔,自2月28日(農曆2月1日)起至4月6日(農曆3月9日)止,

   封閉第一處納骨堂各樓之小型金爐,並機動封閉第二處及第三處金爐;另因管理所人力有限,為確保骨灰(骸)罈存放安全,

   自2月28日起至4月6日止第一、二及三處納骨堂除進塔及遷出外,所有櫃位均不予開啟,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4.祭拜時請勿使用蠟燭,並減少焚燒紙錢。請將紙錢投入集中箱內,由本所人員交給南投縣環境保護局集中焚化。

5.請勿任意焚燒墓草樹枝,以免引發火災;掃墓完畢後,請熄滅火燭,並將垃圾帶走,以維護環境整潔。

6.因示範公墓停車位有限,且掃墓人車眾多,請儘量共乘汽、機車,並請遵守交管人員之指揮,

   嚴禁違規停車及逆向行車,以維護交通安全與民眾通行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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