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最新消息

草屯鎮公所受理「南投縣為辦理改良種芒果114年1-2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公告

  • 發布日期:114.05.20
  • 觀看人次:118
  • 發布單位:農經課

一、依據農業部114年5月19日農糧字第1141010708號公告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

二、有關辦理現金救助說明如下:

三、本次辦理現金救助地區、品項及金額,1、現金救助地區:南投縣全縣。2、現金救助品項及金額:改良種

芒果,救助金額每公頃為10萬元。

四、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有關規定並實際栽培管理,1、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2、申報救助項目損失

率達20%以上。3、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五、受理期限:自114年5月20日(星期三)至6月3日止(星期二)止10天工作天;假日期間不受理,如有需求請

先洽本所農經課。

六、受理地點:本所公所農經課。

七、應攜帶之證件及資料:

 

  1. 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2. 最近一個月內的土地登記謄本、土地所有權狀或有效期限內之土地委託經營(租賃)契約書。
  3. 申請人之印章與金融機構存摺。

 

下載檔案:

南投縣為辦理改良種芒果114年1-2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pdf

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土地使用同意書-改良種芒果114年1-2月低溫.doc

:::
回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