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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南投縣為辦理酪梨、黑葉荔枝、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及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等作物114年3月中旬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 發布日期:114.06.05
- 觀看人次:189
- 發布單位:農經課
一、依據農業部114年6月4日農糧字第1141012057號公告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
二、有關辦理現金救助說明如下:
三、本次辦理現金救助地區、品項及金額:
1、現金救助地區:南投縣全縣。
2、現金救助品項及金額:
(1) 酪梨,每公頃10萬元。
(2) 黑葉荔枝,每公頃6萬2000元。
(3) 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每公頃10萬元。
四、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有關規定並實際栽培管理。
1、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2、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
3、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五、受理期限:
- 自114年6月5日(星期四)至6月18日止(星期三)止10天工作天(上班日),逾期不予受理。
- 假日期間6月7-8日不受理,6月14-15日8:00-16:00開放受理。
六、受理地點:本所農經課。
七、6月14日(星期六) 9:00-15:00,加開受理地點:平林里里辦公處。
八、應攜帶之證件及資料:
- 國民身分證。
- 申請人之印章。
- 新式金融機構存摺(提供草屯鎮農會存摺者,撥付救助金時不需另扣除手續費)。
- 最近一個月內的土地登記謄本、最新土地所有權狀。
- 非土地所有權人另攜帶有效期限內之土地委託經營(租賃)契約書或填寫土地使用同意書(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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