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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南投縣為辦理酪梨、黑葉荔枝、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及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等作物114年3月中旬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 發布日期:114.06.05
  • 觀看人次:189
  • 發布單位:農經課

一、依據農業部114年6月4日農糧字第1141012057號公告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

二、有關辦理現金救助說明如下:

三、本次辦理現金救助地區、品項及金額:

 1、現金救助地區:南投縣全縣。

 2、現金救助品項及金額:

  (1) 酪梨,每公頃10萬元。

  (2) 黑葉荔枝,每公頃6萬2000元。

  (3) 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每公頃10萬元。

四、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有關規定並實際栽培管理。

 1、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2、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

 3、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五、受理期限:

  1. 自114年6月5日(星期四)至6月18日止(星期三)止10天工作天(上班日),逾期不予受理。
  2. 假日期間6月7-8日不受理,6月14-15日8:00-16:00開放受理。

六、受理地點:本所農經課。

七、6月14日(星期六) 9:00-15:00,加開受理地點:平林里里辦公處。

八、應攜帶之證件及資料: 

  1. 國民身分證。
  2. 申請人之印章。
  3. 新式金融機構存摺(提供草屯鎮農會存摺者,撥付救助金時不需另扣除手續費)。
  4. 最近一個月內的土地登記謄本、最新土地所有權狀。
  5. 非土地所有權人另攜帶有效期限內之土地委託經營(租賃)契約書或填寫土地使用同意書(附件)。

下載檔案:

土地使用同意書

農糧署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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