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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受理「南投縣為辦理巨峰葡萄114年0728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公告

  • 發布日期:114.09.25
  • 觀看人次:182
  • 發布單位:農經課

一、依據農業部114年9月24日農糧字第1141021805號公告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

二、有關辦理現金救助說明如下:

(一)本次南投縣辦理現金救助品項:巨峰葡萄(果樹六):每公頃10萬2,000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有關規定並實際栽培管理,1、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

     農民。2、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3、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

     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三、受理期限:自114年9月25日(星期四)至10月13日止(星期一)止10天工作天

     ;假日期間不受理,如有需求請先洽本所農經課。

四、受理地點:本所農經課。

五、應攜帶之證件及資料:

(一)國民身分證。

(二)最近一個月內的土地登記謄本、土地所有權狀或有效期限內之土地委託經營

     (租賃)契約書。

(三)申請人之印章與金融機構存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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